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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——石家庄天使护士学校

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——石家庄天使护士学校

2021-04-19 10:30:07

1、学生请假根据请很天数分别还级申请批假。内病事假由用主任批准:以上四天以内病事很由学生处批准;四天以上由主管副校长批准;七天以上由校长批准。


2、病假:根据诊断证明书中提出的医疗建议酌情批假。


3、以上病事假班主任需和家长电话沟通,并做好登记。


4、以上病事假需出具学生家长同意的证明及学生家长身份证复印件。


5、学生请假期间停止享受资助政策。


6、学生离校期间发生任何问题责任自负,与学校无关。


7、请假期满,学生应按时返校并销假,班主任须到学生处为学生销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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